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 全24册 2015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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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PDF电子书全24册,由中华书局2015年出版。《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所长王建朗主持,搜集1911—1949年*时期的各类外交文献汇编而成。全稿共十卷24册,1000万字。全书大体按照时间为序,广泛搜集,合理编排,精心校订。其中有200多万字的内容系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在内的多家档案馆所藏未刊文献,以及首次译自英、美等国外交文献集的材料,均系首次刊布或翻译,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书目:第1卷 辛亥革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外交 (上中下3册)第2卷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北京政府的外交 (上下2册)第3卷 北京政府后期的外交 (上中下3册)第4卷 南方政府的外交 (上下2册)第5卷 国民政府成立至“九一八”事变前的外交 (上下2册)第6卷 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期间的外交 (上下2册)第7卷 抗日战争初期国民政府的外交 (上中下3册)第8卷 抗日战争后期国民政府的外交 (上中下3册)第9卷 抗日战争结束后数年间的中国善后外交 (上下2册)第10卷 战后南京政府的外交 (上下2册)《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出版说明:《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全面系统地搜集了涉及民国外交的档案和史料,分期分类编纂,内容涵盖民国各个历史时期,旨在全面反映民国外交的发展过程。文献资料集有多种编法,各有其利弊。《汇编》的编选方法应该是属于吃力而不一定讨好的那种。编者将从各方面努力搜寻来的史料精心挑选后,按照专题分节编排,并在前面加上简要的导读说明。这种编法对编者来说颇费些功夫,但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是方便读者。读者可以在一个专题下集中阅读相关史料,而不必再去辛苦地爬梳整理。《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分为十卷,基本以历史发展的时间为序来编排。各卷之间的时间分段,并不具有严格的历史分期意义,只是为了方便展现历史发展的过程罢了。在我看来,如要将《汇编》分为6卷、8卷或12卷,皆未尝不可。重要的是,任何一种分断必须有它可以言说的逻辑依据。《汇编》各卷依次展现了民国政府在不同时期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活动。《汇编》第一卷收录了自辛亥革命至次世界大战结束即1911年—1918年间的外交史料。民国初年,中国外交仍处于困境之中。民初政府继承了晚清的外交格局,这个外交格局是民国政府不得不面对、不得不继承的。无论是南京临时政府还是北京政府,都宣示承认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当然,这两种承认在动机和性质上有所不同。民国初期,中国的边疆危机有所加剧。在外蒙和西藏都出现了“独立”活动,其背后都有列强的身影。边疆危机的发展结果是:外蒙古名义上仍留在中华民国的领土之内,但中央政府不能干预内政,不能驻军;西藏虽未形成独立的局面,但中央在西藏的主权受到了严重的削弱。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占领了中国的胶东半岛,其后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在“二十一条”的基础上逼签了“民四条约”。“民四条约”是民国以后订立的为耻辱的条约。次世界大战给了中国外交一个缓慢抬头的机会,这个机会就是中国的参战。“一战”爆发后,中国起初宣布中立。但事态的发展表明,中国的中立权并未得到尊重。1917年,中国开始考虑对德宣战。对于参战与否,中国国内发生了很大的政争,甚至引发了张勋复辟这样的闹剧。终,中国决定对德宣战。通过宣战,中国废除了与德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取消了德国在华治外法权,德国在华军队也被解除武装。宣战还使中国获得了以战胜国身份参加战后和会的机会。宣布参战是中国次主动地参与世界事务,意义重大。《汇编》第二卷收录了“一战”后1918年—1925年间北京政府方面的外交史料。在参加巴黎和会时,中国政府和民众对和会怀有较高期待。中国不仅向和会提出了和战争有关的问题,而且还提出了和战争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中国要求收回德国的租借地及德国在山东享有的特权,要求废除中国与日本签订的“民四条约”,要求废除列强在华享有的若干不平等特权。但和会结果令人大失所望,就连收回德国租借地这样的基本要求也未被和会所接受。巴黎和会的这一消息传回国内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激发了五四爱国运动。中国代表团终没有在和约上签字。这在中国外交史上是十分罕见的。中国在和会上提出废除列强若干特权的要求,可以视为日后开展的修订不平等条约运动的起点。在华盛顿会议上,中国再次提出废除不平等特权的要求。对中国的关税自主、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的要求,会议表示同情,决定三个月后在中国召开专门的关税会议和特别法权会议进行讨论。通过会外交涉,中日在1922年2月签署了《关于解决山东悬案的条约》。华盛顿会议通过了《九国公约》,其总原则的条要求尊重中国的主权、领土和行政完整,具有进步意义。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虽未能如中国所愿,但它促发了中国的反帝爱国运动,对20年代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涨产生了巨大影响。面对这一形势,为了缓和矛盾,列强开始考虑将部分租借地、租界交还中国,放弃庚子赔款余额等。中国开始收回部分主权。这一时期,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努力融入国际社会。《汇编》第三卷收录了北京政府后期(1924年—1928年)的外交史料。在中国为恢复国家主权与英、美、法等国进行艰难谈判且进展甚微之时,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苏俄对中国作出了一个相较于列强而言颇为慷慨的决定。苏俄主动宣布废除旧的沙俄政府在中国取得的若干特权,甚至表示要无条件放弃中东铁路,等等。苏俄主动放弃在华特权的姿态,不仅对当时的中国外交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对中国社会的走向也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后来,苏俄的外交局面有所好转,其放弃在华特权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中苏之间关于这一问题的谈判仍然比较艰苦,1924年达成《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1925年,北京政府发起修订不平等条约运动。这一运动大致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是关税会议和法权会议这样的多边会议,另一方面是中国政府与单个国家的双边交涉。关税会议初步达成协议,列强承诺在1929年同意中国实现关税自主,同意中国现行关税可由5%提高到7.5%,中国政府承诺取消厘金制度。但关税会议进行之时,中国政局动荡不安,会议遂不了了之。法权会议可以说是毫无进展。会议对中国司法状况进行了调查,其结论是:中国的司法状况不如人意,须待中国现代司法制度比较完善时再讨论废除治外法权问题。与此同时,中国展开了对单个国家的双边谈判。中国政府向条约到期国家发出照会,要求订立平等新约。在修约谈判中,面对相关国家的抵制,北京政府曾单方面宣布废除与比利时、西班牙的条约。中国敢于单方面废除不平等条约,这在中国近代史上前所未有。罢免中国海关的英籍总税务司安格联,也体现了中国外交的勇气。《汇编》第四卷收录了南方政府的外交史料,时间跨度从1917年孙中山南下护法在广州建立政权,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孙中山在广州建立政权初期,曾努力争取列强承认与获取列强支持,但收效甚微。南方政府与列强之间发生了种种冲突,并多次发起反帝爱国运动,如围绕收回海关关余而与列强展开的交涉与斗争、反对英国插手商团事件的斗争、省港大罢工等。在争取获得列强支持而不可得的情况下,孙中山改行联俄外交,推动实现国共合作,确立了反帝外交政策。孙中山去世后,国共合作的广州政府于1926年发起了北伐战争。尽管北京政府此时开始了修订不平等条约的活动,但在南方政府看来这远远不够。他们认为不平等条约不应该修订而应该废除,应实行“革命外交”。南方政府提出了两大口号:“打倒军阀,打倒列强”,采取了比北方政府激进的外交方针。以群众运动为前导,以北伐军部队为后盾,汉口、九江的英租界通过街头冲突、中国军警开进、谈判解决的三部曲而收回。在镇江,英国在北伐军到来之时主动提出交还镇江英租界。这一时期,中日关系日益恶化,日本干扰国民革命军北伐,济南惨案、皇姑屯事件与阻止“东北易帜”等,使其公开地站到了中国的对立面。《汇编》第五卷收录了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的外交史料。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采取各种措施争取收回因不平等条约而失去的利权。国民党人将这一时期的外交称为“革命外交”。南京政府首先在关税自主问题上取得了突破。1928年7月,中美关税新约订立,美国率先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到1928年底,中国与除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分别签约,获得关税自主权。与日本的谈判比较复杂,涉及中日之间的若干悬案谈判。1930年5月,中日签订关税条约,中国至此完全实现了关税自主。撤废治外法权的谈判比较曲折,但南京政府还是于1931年夏先后与英美达成初步协议。遗憾的是,“九一八”事变的爆发中断了国民政府废弃领事裁判权的交涉进程。“革命外交”中,国民政府终收回了威海卫租借地、镇江英租界、天津比租界及厦门英租界。这一时期,中苏关系急剧恶化。南京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查抄、关闭苏联领事馆,中苏关系几至决裂。1929年,东北当局武力接管中东路,引发“中东路事件”。苏军重创东北军,中东路恢复原状。在国民政府发起的“革命外交”中,日本在关税自主和废除治外法权的问题上顽固抵制中国恢复主权的要求。不仅如此,日本在这一时期还加紧了向中国东北地区的扩张,先后制造了“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事件”。这是日本阴谋侵占中国东北的两个重要事件,也是“九一八”事变的前奏和预演。《汇编》第六卷收录了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即1931年—1937年间的外交史料。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制造柳条湖事件,进而发动侵占中国东北三省的侵略战争。此后,日军在上海地区挑起“一二八”事变。不久,日本在东北地区扶植建立了“满洲国”傀儡政权。1933年初,日军攻占热河省,进攻长城地区。1935年,日军又在华北地区制造事端,策划所谓“自治运动”。终,1937年发动了一场全面的侵华战争。从“九一八”到“七七”,可以看出日本军国主义走向全面侵华战争是一个必然的连续的过程。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对日本采取了“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方针。国民政府一方面组织了淞沪抗战、长城抗战等抵抗作战,一方面又与日本签订了“塘沽协定”、“何梅协定”与“秦土协定”。在作出对日妥协的同时,国民政府也在加强抗战的准备工作。“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对外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中苏两国恢复了外交关系,并为签订两国互不侵犯条约和商约展开谈判。中苏关系的逐步改善,无疑也为抗战爆发后苏联大力援华奠定了基础。中德关系在这一时期发展迅速。两国间经贸往来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国不但通过出口原料换来德国大批工业品和军火,而且在军事和工业发展方面得到了德国的许多帮助。国民政府尤其注意加强与英美的合作。1933年时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的宋子文对欧美进行了长达四个月之久的访问。中美签署了5000万元的棉麦借款协议,密切了经济关系。国民政府进行币制改革,英国给予了支持。中美签订白银协定,以稳定币制改革后的国内金融秩序。这一时期,中国有效调整了和英美的关系,逐步得到了英美的同情和支持。《汇编》第七卷收录了抗日战争前期即1937年—1941年间的外交史料。这一时期,中国外交的主要任务是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支持。中国先后向国际联盟、九国公约会议提出申诉。这两个会议给中国以道义支持,但未采取援华制日的实质性措施。中国积极展开双边外交。中国竭力争取德国保持中立。抗战初期,德国继续维持对中国的军火供应,德国驻华军事顾问仍继续活动。陶德曼调停失败后,德国政策开始发生逆转,但对华禁运军事物资的命令并未严格执行。中苏关系迅速调整,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后,苏联分三批向中国提供了2.5亿美元的巨额贷款,先后派遣2000名空军志愿队员来华作战。抗战初期,英美法对日的妥协倾向严重,但国民政府依然把依靠英美尤其是美国作为其外交主要方针。随着日本野心的逐渐暴露,英美逐渐走上援华制日的道路,多次向中国提供贷款援助。中国和英国开始进行军事合作的初步碰商。美国宣布向中国提供租借援助,派出以马格鲁德将军为团长的军事代表团,并同意美军人员辞职后来华加入空军志愿队。抗日战争前期,中日之间的秘密接触极其频繁。这些渠道既有分别为蒋介石及孔祥熙、何应钦等国民政府高官所控制的或知情的,也有中下层人员与日方的试探性接触。这些接触目的各异,既有试探对方诚意、试图寻找议和机会的,也有为缓解战场军事压力或推迟日本承认汪伪政权而进行的策略性行动。1941年前,国民政府对于中日议和多少有些幻想,但随着英美援华态度的明确,其立场逐渐强硬,不再积极寻求与日方的接触。《汇编》第八卷收录了抗日战争后期即1941年底至1945年间的外交史料。这一时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争取大国地位,是中国外交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反法西斯阵线的形成。两度派出远征部队入缅作战,终解放了缅北大片地区。积极支持周边国家的抗日活动,成为朝鲜和越南抗日力量的庇护所和大本营。蒋介石一行出访印度,努力调解英印当局与国大党之间的矛盾。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积极参与战时问题的讨论和战后秩序的设计,为创立联合国和建立公平合理的战后秩序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抗战后期,中国的国际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中国不仅废除了束缚中国达百年之久的不平等条约,成为一个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享有平等地位的国家,还担任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成为一个对国际事务享有重要发言权的国家。另一方面,中国与其他三强之间仍有较大差距,《雅尔塔协定》与中苏条约谈判便反映了中国与其他三强实际上仍不能平起平坐。抗战后期,中美关系空前紧密,但随着战争的进行,中美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露和加剧,后爆发了“史迪威事件”。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日益成熟。苏德战争爆发后,中共明确提出了联合英美共同反对德意日的方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共终确立了建立反法西斯国际统一战线的方针。中共积极开展对美外交,努力争取美国对中共的了解和支持,美军观察组得以进驻延安。观察组成员与美国驻华外交官撰写的报告认为,中共已获得人民支持,将对战后中国前途产生重要影响,主张发展与中共的关系。赫尔利来华后,介入国共谈判。赫尔利在劝蒋无效后,采取了明确支持蒋介石的立场,美国对华政策由初的中立走向亲蒋限共。中共对赫尔利的态度及对美政策亦随之作出相应改变。《汇编》第九卷收录了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数年间的中国善后外交史料。除了主持中国战场的受降外,中国还参加了香港的受降,主导了印度支那北部地区的受降。境外受降的交涉反映了战后盟国间的复杂关系。日本宣布接受无条件投降时,分散在中国各地的日军官兵和侨民有300万左右。在国共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分散各地的日侨、日俘集中到沿海城市,分批遣返日本。战后,由11个对日战胜国组成了远东委员会。远东委员会下设战犯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惩治日本战犯的政策法规。盟国在日本建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甲级战犯。中国等其他被侵略国家组织国内军事法庭,审判乙级和丙级战犯。战争结束后,日本在海外的资产被相关盟国接收。这些财产是否应该算入接收国的赔偿份额?苏联声称中国东北的日办企业都是其战利品,从东北搬走大量机器设备,苏联的做法是否合法?这些问题都曾成为战后日本赔偿问题的争论焦点。由于各国在赔偿份额问题上互不相让,加之美国对日政策开始发生变化,远东委员会终没有解决对日索赔问题。美国主导了对日和约的谈判,终,旧金山和会不仅排除了新中国,败退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也无缘参加。战后,苏联不仅获得了中长铁路共管、大连港优越权益、旅顺口海军基地等特权,还获得了在东北实行垄断性经济合作的特权。中苏战后交涉的工作围绕东北问题和外蒙古独立两方面展开。国民政府被迫做出许多让步。1945年12月,美国前参谋总长马歇尔奉命来华,试图调解国共军事冲突。尽管马歇尔作出了一些努力,但美国的对华政策本身存在着难以保持中立的特性,支持国民党主导的国民政府是其难以改变的基本立场。终,马歇尔无功而返。《汇编》第十卷收录了抗战胜利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即1945年—1949年间的外交史料。这一时期,以美苏为中心的冷战国际格局已露端倪,两大阵营的斗争影响着中国政局的发展。一方面,美国为了对抗苏联,阻止中国共产党获胜,从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支持国民党;另一方面,苏联虽然表面上采取中立态度,但暗中仍然积极援助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中美订立了新的商约及其他一系列条约,美国的政治经济势力前所未有地扩展到全中国。然而,国民党民心已失,难挽颓势。随着国民党退出大陆,美国失去中国。这一时期的中苏之间冲突不断。在新疆,苏联介入了新疆内部的民族矛盾与冲突,中蒙军队还在边境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军事冲突。解放战争后期,共产党逐渐确立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战后,随着以美、苏两国为主导的两大阵营的形成,英、法、德等传统大国与中国关系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但内容仍很丰富。发生在长江中的“紫石英号”事件,典型地反映了呈现下降态势的英国面对处于上升态势的中国革命势力的尴尬境地。战后,亚非拉许多国家爆发了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中国政府与周边独立国家发生了广泛的外交关系。《汇编》的史料主要由三大方面构成。一是广泛辑录各类已刊专题档案资料集、政府公报、外交公报、报刊杂志报道、当事人日记、回忆录及未刊档案文献;二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档案馆集中提供的馆藏民国时期各类外交档案,总量在200万字以上,其中有大量档案系次公开发表;三是大量翻译各国已刊外交文件集及未刊档案,如《美国外交文件》、《英国外交文件》、《法国外交文件》、《德国外交文件》、《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日本外交文书》,以及收藏于英国、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各相关档案馆的档案文献。大批量未刊档案的选录和各国外交文件的选译,相信将为受各种资料条件和语言条件限制的研究者提供极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