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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土墓志精粹 全6册/中国书法精粹 2014高清

新出土墓志精粹 全6册/中国书法精粹 2014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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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土墓志精粹 全6册/中国书法精粹 2014高清

  • 新出土墓志精粹 全6册/中国书法精粹 2014高清

    《新出土墓志精粹》PDF电子书全6册,由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出版。

    《中国书法精粹:新出土墓志精粹》所选八十余方墓志是从多方搜集的一百五十余品新出土墓志中遴选而出,遴选标准主要两个方面:一是墓志规格比较高(墓主多为高官甚至皇族),且字口清晰;二是在书写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作为书法取法的对象。介绍翔实。每方墓志都有整拓,在整拓旁均附有该墓志的详细介绍文字。包括墓志尺寸,出土时间、地点,现藏地点,墓主身份及生平,书丹、镌刻者情况,书法艺术风格等。原大剪裱。每方墓志整拓后均附有原大剪裱本,学习者借原大可以想见墓志原貌。

     

    《新出土墓志精粹》书目:

    新出土墓志精粹    北朝卷 上
    新出土墓志精粹    北朝卷 下
    新出土墓志精粹    隋唐卷
    新出土墓志精粹    唐代卷 上
    新出土墓志精粹    唐代卷 下
    新出土墓志精粹    唐宋卷

     

     

     

     

     


    《新出土墓志精粹》出版说明:

    《周易·系辭下》曰:乛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于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上古時期的墓葬,衹是將死者簡單地以柴草覆蓋,埋于荒野,不起墳,也不種樹,也没有喪禮的期限。隨着社會的發展,喪葬的禮儀也變得繁復起來。《中庸·第十九章》云:乛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矣。一爲了表示對先人的尊敬和踐行孝道,生者力圖做到對逝者$死如生,事亡如存。所以喪葬從規格、儀式、隨葬品等方而都逐漸在發生變化。從志墓角度講,上古時期對墓葬不做標記,到後來在地面起墳、種樹、立碑等,都是爲了辨識墓葬的所在,以便追念和祭祀。同時爲了顯示逝者生前的地位、身份、喜好等,以及生者對其死後所謂靈魂世界的關照,往往在墓葬中放置相應的隨葬品,并有一些標志性的物品,如銘旌、畫像石、印章、墓志等。墓志則是地下以文字志墓形式發展到一定時期的産物。

    建安十年(二○五),曹操鑒于東漢立碑厚葬奢靡之風,頒布了乛禁碑令一,人們便將碑石以另一種形式轉入地下,成爲墓志。自東漢至初唐,墓志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到唐代墓志則達到鼎盛時期,而且一直延續下去。早期的墓志仍然是小碑的形狀,或稱墓表,對逝者的記述比較簡單。到了南北朝時期,無論在文字、規格,還是做工上,墓志已逐漸走向成熟。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之時,中原地區的墓志形狀已基本定型,爲正方形或接近正方形。并且爲逝者刻石志墓不但是個人行爲,亦成爲官府的一項制度。根據官職品秩的不同,墓志的規格也有所區别。一般官階較高,或戰功卓著的志主,墓志尺寸較大,反之則較小。據趙超《試談北魏墓志的等級制度》考證,北魏時期三公的墓志一般邊長三尺;一品二品官員墓志邊長爲二尺四寸以上,三尺以下;三品官員墓志邊長爲一一尺以上,二尺四寸以下;四品以下官員墓志邊長爲一尺至一尺八寸之間。隋唐以後,這種制度一直延續來。如《隋書·禮儀志》、《唐六典》記載,上自王公,下至庶人,對死後碑碣的規格都有定制。《舊唐書·職官三》卷四十四載,將作監下轄甄官署,「甄官令掌供琢石陶土之事。』其他從事官府鎸刻碑志的人員量有中書省玉册官,以及秘書省、國子監、太常寺的刻字工人。到宋代亦人量涌現民間刻手和官府專職人員進行墓志鎸刻。

    隨着考古發掘的進展,埋藏于地下的歷代墓志不斷出土。這些墓志涉及到它們所處時代的方方面面,爲我們今天的研究提供了彌足珍貴的史料,在考古學、歷史學、金石學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冖一志主的身份從帝王到平民百姓,涉及了社會的各個階層;墓志記載的内容關乎政治、經濟、文化、軍事、風俗等諸多方面。由于墓志文的撰寫者,一般對志主生前的情况比較了解,所以從記載時間、地點、事件看,可信度比較高,雖然不乏虚誇與隱晦的成分,但是許多客觀事實還是值得采信的冖一也就是説,墓志所記保存了志主生平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後世的很多學者通過墓志研究,發現了新的材料,以此補史和證史。所以説墓志的文獻價值是不容忽視的…一除此之外,墓志本身的形制、工藝還反映當時的制度、習慣、書刻水平等時代的特徵。墓志的撰文、書丹、刻工也一直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尤其是一些名家書寫的墓志,其提供的書法史料和書寫面貌,對當今的書法研究、創作,都具有分重要的意義。

    《新出十墓志精粹》精選了近年岀十的一批墓志,近八十方。分別岀自河南、河北、山西、陝西等地。從墓志的内容上看,大多具有珍貴的文獻價值與史料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補充史載之闕及修止史料的訛誤。王國維曾提出歷史考古研究的『一一重證據法.一,就是運用地下之新材料,與古代文獻記載相印證,作爲科學的學術研究方法。地下出上的墓志所載史料,與紙質文獻資料互相印證,對于我們研究歷史和認識歷史的真實性,具有重大意義。

    二○一○年陝西出上的《丘師墓志》,志形宏人、做工精美、書法俊秀、記載詳實,具有多重研究價值。丘師,父和,兩《唐書》有傳,而丘師其人則文獻記載簡略,《舊唐書·丘和傳》記載:「和以南海之地歸國:::遣司馬高士廉奉表請入朝,詔許之。高宗遣其子師利迎之。』丘師利,即爲丘師。《元和妙繤》卷五載:「師利,左監門大將車、冀州刺史、都督、譚國公』,墓志則乂記一-郿城縣開國公一檢《郿縣志》,對此確有記載。當時郿縣群盗作亂,郿人丘師利、李仲文聚兵數萬,保護郿縣。後李世民率兵入關,丘、李率眾投唐。志載:乛公鞠旅豳岐,屯兵涇渭,承間使傳,接引義兵,逆竪逋誅,潜謀梟虜。義寧元年十一月十長樂宫奉見太武皇帝,蒙授左光禄人夫、郿城縣開國公,食邑千户。一墓志詳細記載了丘師受封的史實,紙質文獻與岀上文獻所記得到了相互的印證,并以此補史載之闕。本書亦收有丘師之子丘英起的墓志,可以互相參證。

    唐《盧大琰墓志》于二○一二年十月出土于洛陽西郊,據志載,盧大琰,字子玉,范陽涿郡人,其曾祖河童,祖欒,父坦,元和中,歷御更中丞,岀歙觀察團練使,召入拜户部侍郎,諸道鹽鐵使,尋…允度支使-.復出爲東川節度使等職,贈禮部尚書,謚日貞。兩《唐書》均有盧坦傳,而皆未記其謚號,可補闕。盧人琰無傳。

    兩《唐書》盧坦傳皆未談其子嗣。權德輿撰《盧坦神道碑》云:乛長子玠,壽州霍邱尉;冢子大炎冖琰一,前明經調拔萃,以地勢嫌抑;次子大璟,河南府參軍;幼日瓚,未仕。一知盧坦有四子•玠、琰、璟、瓚。據本志載,盧大琰有子一人,曰欽顏;令弟京兆府兵曹參軍兼殿中侍御史賜緋魚袋上柱國大璟一,知盧大璟先爲河南府參軍,後爲京兆府兵曹參軍兼殿中侍御史。以上所載可補兩《唐書》列傳及《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之闕。

    長慶癸卯歲(八二三),王源中爲考功員外郎、白行簡爲主客員外郎,時大琰三十九歲,始登科第,授秘書省校書郎。徐松、孟二冬《登科記考補一止》載,長慶三年冖八二三一進士一一十八人,諸科十九人,未録盧石某。此條可補《登科記考》之闕。

    歷史記載的訛誤,往往可以通過墓志得以糾一止。《唐故雍州録事參車隴西李府君墓志銘》志主李超,史書無傳。父義琰,中書侍郎、平章事兼右庶子,兩《唐書》有傳。《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載乛超一作起一,應爲亠子訛;又《新唐書•李義琰傳》曰:一一子巢,幼豪俊,善騎射,而不治細行。應爲音誤,此兩處史誤,可以此志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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