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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全8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 2016高清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全8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 2016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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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全8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 2016高清
  •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全8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 2016高清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PDF电子书全8册,由商务印书馆2016年出版。

    地处中原的河南是传统的文物大省。在二百多年的清代历史中,河南出现了难以计数的碑刻文献。由郑州大学教授王兴亚先生主编的《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国家清史编纂工程成果之一,共分八册。收录了有清一代在河南境内的碑刻。不仅收录了大量的尚存碑刻的碑文,而且从地方志、诗文集等图书收录了原碑已经不存的碑文。这些碑文主题涵盖了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文化、宗教以及相关人物的生平等,内容丰富。这些碑刻文献对于深入研究清代河南历史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有些碑文还出现了当时的俗体字,不少俗体字与今天的简化字一致,可以看出当时文字简化在民间的萌芽。总而言之,《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必将对相关研究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书目: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1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2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3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4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5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6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7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第8册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出版说明:

    清代河南碑刻資料輯錄的是河南各地的清代碑刻。河南是以今河南省的轄區爲依據清代起自順治元年(1644),止於宣統三年(1911)。碑刻包括碑碣、墓誌、摩崖、帖等形式,以現存碑刻爲主,兼及方志、金石、文集、家谱等著述中輯錄的碑刻。四年来,我们广泛採集了河南各县现存之清碑;又利用了河南博物院、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史研究館收藏新中国成立以来碑刻拓片,先后査閱各種文獻四百餘種,完成了資料收集、整理、標點、核校等工作。輯入本書中的碑刻共計六千三百餘方。包括四部分:一是河南各地現存的清碑,二是拓片保存下來的清碑,三是方志中的清碑,四是碑刻著述与家谱中的清碑。另有一千七百方現存碑刻,由於種種原因未能錄文,作爲存目附錄於後。兩項合計共計八千方,集有清一代河南碑刻之大成,也是国內第一部全省范围的清代碑刻大成。清代河南行政區劃因襲明之舊置,也時有局部調整。《清史稿·地理志》載河南轄區東至江蘇蕭縣,西至陝西潼關縣,南至湖北黃陂縣,北至直隸磁州,領府九,直隸州五,直隸廳一,州五,縣九十六,合起來爲一百零七個州縣。與今河南轄區略有變化。今屬河南之南樂、清豐、濮陽、長垣,清屬直隸大名府;台前、范縣,清屬山東曹州府。清屬河南彰德府的武安縣,今屬河北邯郸市。

    河南地處中原,多種多樣的地形,宣人的氣候,縱横的河流,豐富的資源,使河南率先進入文明時代。素稱發逹的農工商業,造就了早期光輝燦爛的中原文明。在夏、商、東周、東漢、西晉、北魏、五代以及北宋,這裹是都城所在地,是國家的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碑刻是鐫刻在石頭上的文獻。清代,河南人廣泛採用這一載體來記述和宣示人們的生產活動與社會活動。通許廪生侯崑玉在《公立司公碑記》中述稱:“蓋嘗推立碑之意,或出自好善樂施,或出自禦災捍患,或出自創造非常,或出自公事勤慎,是皆有以感被於一時,而深入乎人心者矣。”不僅爲官方所重視,諸如朝廷的詔令諭旨、地方政府的告示以及活動往往通過碑刻予以宣示,而且更重要的是向全社會普及,士農工商無不採用此種形式來宣示其生產、生活與交往活動,表達自己的心願。清代河南碑刻數量之多,分布之广,超過了先前任何一個朝代。

    清代河南碑刻的內容極爲廣泛,上自朝廷大政,下至風土民情,自然的、社會的,官方的、民間的,無所不有,無所不包。概括地說,可以分作政治軍事、行政管理、農工商業、教育科舉、宗教祭祀、水利科技、城鄉建設、環境人口、交通橋樑、文學藝術、名賢人物、名勝古跡、社會習俗、災禍祥瑞等。碑刻類型有豎立在地表的碑碣,有刻在山石上的摩崖,有埋入地壙中的墓誌,還有刻在石塊上的碑帖。碑石有大有小,石料多就地而取,也還有用銅鑄造而成的。如此多種多樣,適應了社會上多元的需求。

    雖然清代國家的經濟重心移至江南,但是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推動着河南經濟社會的進步。時至嘉慶年間,河南人口已達2303萬。在農業仍是河南經濟的主體的條件下,爲滿足人口日益增長的衣食需求,河南人繼續在擴大耕地面積上打主意,其基本做法,是向沙碱不毛之地與山林進軍,注重興修農田水利,精耕細作,擴大紅薯、玉米等高產作物的種植面積。光緒年間博愛的《耕織圖》中的耕圖⑩0幅,以繪畫形式展示了河南農業生產從耕地、播種、插秧、田間管理、收割、碾場、揚場、運糧入倉的全過程。順治十一年,郏縣知縣徐鳯鳴所撰《創立鴻宅保碑文》有謂:畿內五百里,悉駐節禁軍,其地之男若女,仳離南徙,餐泣風露中,或僵臥道旁,或薄值鬻去,慘不忍見聞。而山左、中州各郡縣,又以逃人之令,悉閉關不納。而嫏縣則地荒人亡,青青磷磷,一望幾無所見。畿南流移亦踵至百餘戶。“胥吏亦有以逃人利害之說進者,余悉披其說弗聽。因以策文會原籍,並報府尊、直指,各台俱允其請,而流民始獲寧處。余且捐俸給牛五十三頭,糧七十五石有奇,俾得盡力南畝而與縣十六保鼎峙。”③其記雖是就郏縣情況而言的,可也有助於我們具體瞭解清初河南爲恢復經濟所做的努力。

    河南位居黃河中下游,流域面積占全省之大半。由於河患的加劇與黃河河道變遷,治黄保漕成爲清政府的基本國策。治黄是河南也是國家的一件大事。清政府每年都要撥出鉅款,並且設立專門機構,委任要員負責黃河防務。朝廷有關治黃的重要決策,如雍正三年,武陟縣《嘉應觀御碑》,是由雍正皇帝親自撰文並書寫治黃碑文,鑄於銅碑之上。乾隆二十六年,刊立在中牟縣楊橋黃河決口處的《敕建楊橋河神祠碑記》,为乾隆皇帝撰文並書寫,具體記述了當年黃河在此決口與堵口的經過。該碑碑陰鐫刻有乾隆皇帝撰寫的三首詩文,傾訴了朝廷對黃河河患的憂慮以及救民不惜費的決心。地方官府有關治河的重大決策與行動,如乾隆十六年巡撫陳宏謀的《請開歸徳水利疏》、乾隆十七年巡撫蔣炳折奏《歸德治水碑記》以及乾隆二十三年巡撫胡寶琮的《開歸陳汝四郡河圖碑》亦都刻石樹碑,垂之永久。豎立在黃河沿岸的一方方治黄碑刻,記述了當年人們搶險堵口、堵漏、築堤、固堤、護堤、埽帚、防風以及放淤的經驗。順治十四年《沁堤碑記》中說:“夫水性無恒,難以預料,吾於堤旁設堡,堡有夫候水消長得爲之備,則暴漲可無恐已。堤岸無柳,土亦弗固,吾廣爲種植,接陰不斷,期根以下盤而稍堪儲用,則頹壞可無慮已。”

    豫北平原地區因土地沙鹼化面積有増無減而導致農業減產。濮陽、范縣一帶,“或經旬不雨,則斥墳起,風沙獵獵。”原武縣,更是地皆沙土,飄舉隨風。低窪地區,常年積水,成爲不毛之地。鄭州沙鹼地面積也超過一千五百頃。面對此情景,人們採用挑挖溝渠,排除積水的方法來改良土壤。雍正十二年獲嘉縣《建設橫河閘座碑記》載:衛輝府屬之輝縣王范村、懷慶府屬之修武縣校尉營軍處,地居窪下,歲時積潦,一望窪塗,禾稼之區,沒爲魚蝦之宅久矣。經過仔細勘察,遂在與衛輝府之獲嘉頭道、二道橫相連處開渠二道,引水由北匯入丹河,又於橫河二口建閘二座,以資啟閉,由是“向之一望汪洋者,皆已消歸,何有水涸而土觀矣,得地四千五十四頃有零,給各地戶分領承業。”(21原武濱臨大河,四境之內無支流水港,地多平衍,水難宣洩,往往泛溢田疇,甚至沉浸廬舍。乾隆三年,在縣城南、城北各開浚溝渠一道,《原武吳令開渠碑記》載:“此工一成,水不爲害,沮洳之地,可以耕耘。瀉鹵之區,亦堪耕種。”縣令吳文炘在《原武縣開浚溝渠記》裏還提出:“然以地皆沙土,飄舉隨風,又渠無來源,易於淤塞。則後此疏浚之功,非勤求民瘼者,所當時爲留意乎。”孫綮在其《墾荒記》裹記述了康熙六年至十一年間,開州農民在“三載以後起科”政策推動下開荒增地四千餘頃的業績。康熙十五年中牟縣《申詳墾荒石記》記述了李寨、大秦、土山、皛澤、高黃、大莊、辛興、白沙八保之民奮力開墾荒沙岡阜及波池沮洳之地的艱辛歷程。史書裹有關河南農業畝產量的記載甚少。同治六年,林縣《勸世人勿因雨晚誤種秋記》碑文詳載當地秋季每畝收成少至八九斗,多石二三,九月各樣雜糧一併成熟,笨穀有石六七收,黃黑綠豆、玉麥六七斗收,蘅麥兩石收,惟小豆僅一二斗收。光緒二十四年,輝縣《秋禾碑記碑》載是年秋季每畝玉糧有一石收,有石四五收,毂子石收,猶有五七斗收,麥三斗收,綠豆四五斗收。2這兩則記載,爲我們暸解晩清河南山區農業產量提供了確切的記載。

    由於乾旱導致農業歉收甚至絕收,河南人更加重視興修水利,開挖渠道,引水灌溉,水利成爲河南農事中重中之重。先前得到開發利用的渠道,諸如豫北衛河、沁水、丹河、漳河,豫西洛河,以及豫東豐樂河、響河、巴溝河灌渠,相繼得到修浚,一些著名的陂塘也得到修復。人們越來越注意總結修渠用水的經驗,完善管理機構,實行責權利結合的管理原則,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各渠紛紛制定水利章程,化解用水中的各種矛盾,使得生產、運輸、生活用水得到保證。光緒二十八年洛陽《大靖渠章程十二條》,詳細地規定了管道管理辦法,管道設專人負責管理,九閘分期澆水,按十八夜一輪,周而復始,不得強霸截挖。並報請河南府正堂批准,由渠長及枚戶刻石公佈於世。他如乾隆三十年靈寶縣《定水碑記》、嘉慶十年汝陽縣《汲水規則》、道光年間陝縣《重修廣濟渠約》、光緒十八年安陽縣《約定章程》、宣統元年澠池縣《同議渠規碑》,都以公約的形式維護了用戶的合法權益,收到了“灌之利大饒而用不爭”的良好效果。同一期間,地方官府也加大水利糾紛案件的處理與宣傳力度,將有代表性的水利糾紛案的處理結果,刻碑立石進行宣示。雍正八年河內縣《廣濟利豐兩河斷禁碑》,道光十六年靈寶縣《路井下屺渠水斷結碑》、光緒二十七年新安縣《平龍澗河爭水碑記》、宣統元年澠池縣《澗南渠輪灌斷結碑》等,都是官府處理水利糾紛案例的公示。這一形式,既是警示告誡,又是借鑒與依據,爲成功解決水權糾紛積累了經驗。在此期間,河南在地下水的開發利用方面,量地鑿井,也收到了定效果。偃師吉家溝《重修井碑》還將其經驗告訴後人,說:這裏地下沙石混雜,“井中之石,只可塞,不可去”。

    河南的手工業也在持續發展。紡織、煤炭、陶瓷仍是河南經濟社會的主要產業。家紡戶織的棉紡織業在明代已遍及城鄉。博愛《耕織圖》中的織圖十幅,用繪圖形式,形象地展示了清代河南傳統紡織業生產從種棉、摘棉、軋花、彈花、紡線、絡線、經線、織布到量布的全過程。同時形象展示岀軋花機、彈花機、紡車、絡線、經線以及織布機的狀況,比其文字敘述,直觀真實、生動具體。煤炭業生機勃勃。鞏縣、宜陽、新安、澠池、魯山、河內、密縣等約占全省五分之一縣份的煤炭得到開採。宜陽縣《河南府劉大老爺批准窑戶送煤碑》,安陽縣《禁止啟土開窑碑記》、《嚴禁私開煤窑碑記》,以及焦作的《憑心窑修廟宇碑記》,具體記述了當地煤炭開採與運銷情形。魯山縣煤窑工頭譙人做工,久羈不放,被告發。嘉慶元年三月,知縣董作棟親詣窑場査明被羈者約三百人,量其去家遠近,發給路費,予以放回。“諭令窑戶工頭,公平雇人開採。不許設立撥房,強拉誑買。該窑戶等各矢天良具結,永遠遵行在案。嗣後,若復蹈前轍,即行驅禁並重法繩之。

    陶瓷業產品也林林總總。湯陰縣乾隆三十七年《栢靈橋重修碑記》載:栢靈橋地下有五色土,可以陶。先前盛時,邑西之人,藉以養生者,不啻數萬家。鶴壁《眾窑佈施碑記》對當年各窑名稱及捐資數額作了詳細紀錄,爲瞭解當年該地缸窑業的商號及其資金、經營狀況提供了詳實材料。河內縣《窑神廟碑》載:“柏山缸窑業窑戶、匠作共同商議,立寫定規四條,勒立于石:一議折半缸口准以裁尺二尺二寸,缸口一尺八寸,如過度者,照套數每一套貨罰錢三十文,窑戶、匠作各出一半,其錢入會使用:一議自買貨車,窑院不許與引車回頭,如有違者,罰錢八千文,窑頭七分,匠作三分,其錢入會使用;一議自買貨車分貨、抬貨、裝車,每一套貨裝車錢十文;一議自買貨車,窑頭與之辦貨用錢三分,如有違者,罰錢四千文,窑頭備出,其錢入會使用。”隨着近代工業的興起,中國傳統的手工業逐漸向近代工業轉化。河南近代工業化的進程不及于東南沿海地區,可也在孕育,在萌生,一些實業家借助河南資源優勢開始興辦實業,光緒年間輝縣《課桑亭記》碑、南召《蠶坡章程》碑以及范縣的《農桑學堂實業記》碑等,記錄了淸末河南創辦實業的情景。商業貿易日趨繁榮。城鎮店鋪貿易與集市貿易空前活躍,融祭祀、娛樂、貿易爲一體的廟會,此伏彼起。乾隆三十三年,朱仙鎮《重修關帝廟碑記》與《本廟全圖》碑,詳細記載了當年鎮上商號一千一百九十二家的名稱與捐資數額,展示了鎮上商業結構、商家佈局與資金狀況。其中有門神作房共捐銀一百兩,商號有十四家,是隆盛號、崔義和、李同興、李合盛、安玉盛、陳元如、阮永成、北義和、陳永莊、義盛長、和同年、武功號、南永莊、陳聖義。国這是迄今我們能夠見到朱仙鎮板畫業最早的一批商家的名字。另外鬥神作房中有六十名工匠參與捐助。二者合起來,即是當年朱仙鎮板畫業的規模。

    清代河南碑刻將記功、讚頌、記事、紀念與訓諭、懲戒、昭示、標識融於一體,融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爲一體,內容宏富而又廣泛,涉及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資料價值角度來看,碑刻材料都是第一手資料。雖然當年的淸人各種思想無不打上時代的印記,但當時人記當時事、當地人記當地事、當事人記當事事的基本特點,決定了這些記述的真實性與可信性。它不是取之於常見的史書與社會傳聞,而是據其親身所歷,親眼所見寫下的。再加上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所言當地之人與事,特別是城鎮的土木修建、寺廟、學校的創建與維修、增修,道路、橋梁的修建,以及出現在當地的水災、旱災、風災、地震饑荒、賑災,還有當地的民眾信仰、生活習俗、家族世系、村規民約等,多爲史書所不載,有的就連專記一方風土民情的志書裏也很少提及。而碑刻中的記述則以翔實具體的資料,展示清代河南社會變遷的過程,以及生活在這方土地上的人民生產與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用來補充史書中記載的不足,訂正其訛誤,並破解一些歷史懸案、疑案。有關清代河南生態環境、煤炭的開發、陶瓷的生產、民風民俗,以及民間文藝、戲曲、音樂、舞蹈、手工工藝的狀況,由於資料缺乏,至今很少有人涉足。而在碑刻中,有關這方面的記載並不算少,這些經得起鑒別材料的出現,爲研究者提供了彌足珍貴的新資料,足以擴大人們的視野,使人們有可能對這些方面進行描述與探討,進而拓展新的研究領域。

    再就藝術價值來說,碑刻是文章、書法、鐫刻三者結合的綜合藝術形式。碑刻上的書法真草隸篆行五體俱全,無論碑刻大小,書丹人都是當時當地的名家。毫不誇張地說,河南清碑就是淸代河南書法藝術作品的總匯。鐫刻在碑石上書法家的手跡,或流暢飛揚,或方整樸厚,或峭拔雄偉,或龍飛鳯舞,或靈秀嫵媚,或平和含蓄,人們得以觀摩品評各家各體風格,得到至高的審美享受。諸如《擬山園帖》與《琅華館帖》,是清代書法大家王鐸的代表作,也是同時代我國書法傑作的代表。《重修許州八里橋關帝廟碑》畢沅撰文,洪亮吉篆額,孫星衍隸書。《夏少康碑》畢沅撰文,洪亮吉題額,錢坫篆書,這些撰者、書丹者都是清代名家。《梁王卿墓誌》張鳥撰文並書丹,梁王信鐫字,亦爲大淸碑誌精品。所有這些,在考古學家的心目中,是彌足珍貴的文物。

    這次整理工作的重點是收集與標點,同時也注意校勘。校記附於每條之中。如標題補加、碑碣殘損、字跡模糊無法識認,均加注予以說明。

    本書在編排上以縣分編,按年代順序排次。同一碑刻同一時間在各縣重出的,只在首出處錄出全文,若是後來重刻,則注以重刻時間,錄岀全文。在錄文時,將文獻中輯錄的清碑與現存碑刻、存有拓片的碑刻加以區別。現有碑刻與拓片中文字全錄,簡筆字與今簡化字相同的照錄,不再改用繁體字。有些簡筆字書寫不規範,與今簡化字不同的,由於製作困難,改用繁體字錄出。缺筆字與古字也作了處理。文獻中碑文據原本照錄,避諱字盡量改回。本書錄文,出於多收一些的動機,將所見到的編印與抄錄的碑文也一併輯入,有的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脫、誤、衍、倒,因找不到原碑或拓片進行核校,不忍捨棄,便維持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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