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 全12册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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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 全12册 2002
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 全12册 2002
《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PDF电子书全12册,由中国华侨出版社2002年出版。《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以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五史和吉林人民出版社简体本《新元史》为蓝本,并与百衲本、清乾隆武英殿本相互校勘,择善侧从,同时又广泛参考了各种整理本、选编本。本书对《南史》与《宋书》、《南齐书》、《梁书》,《北史》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旧唐书》与《新唐书》,《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元史》与《新元史》中的重复篇目,按照存优去劣,择善而从,互通有无的原则,尽量作了统筹合理的取舍剪裁。《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绝大部分采用直译,为了适应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有些地方又不拘泥于对原文的刻板对译,而是在忠实于原作者本意和行文风格的前提下,予以不同程度的意译。本书彩用规范化的简体字排印,若使用简体字易产生歧义时,则采用繁体字。个别字因照排技术原因,也采用了繁体。此外,出于尊重历史习惯及照顾上下文阅读关系,也采用了个别的繁体字。涉及民族、边疆、宗教、外国等敏感问题时,原文带歧视或辱性的名称尽量改用今名。《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书目:第一册 史记 汉书第二册 后汉书 三国志 晋志第三册 宋书 南齐书 梁书 陈书 魏书 北齐书第四册 周书 隋书 南史 北史第五册 旧唐书 新唐书第六册 旧五代史 新五代史 宋史1第七册 宋史2 辽史 金史第八册 元史 新元史第九册 明史第十册 清史1第十一册 清史2第十二册 清史3《中华全二十六史(白话文版)》出版说明:《中华全二十六史》以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五史和吉林人民出版社简体本《新元史》为蓝本,并与百衲本(商务印书馆影印本)、清乾隆武英殿本(上海书店影印本)相互校勘,择善而从,同时又广泛参考了各种整理本、选编本。为避免重复,本书对《南史》与《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北史》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旧唐书》与《新唐书》,《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元史》与《新元史》中的重复篇目,按照存优去劣,择善而从,互通有无的原则尽量作了统筹合理的取舍剪裁。帝王年表与无今译必要的“志”,如《律历志》、《职官志》等,以及部分价值不大的列传未予翻译。本书中如“儒林传序”一类的序文,或单独成篇,或附于其后第一人传首。附传一般不单列,而附于正传之后,在目录及题目中表示为“附××传”,若附三人以上传记,则表示为“附××等传”本书绝大部分采用直译,为了适应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有些地方又不拘泥于对原文的刻板对译,而是在忠实于原作者本意和行文风格的前提下,予以不同程度的意译。原著中之注文仅供翻译时参考,在本书中并未译出。注释有歧义者择善而从。原文省略部分必须补充者,均在译文中直接补入,一般不加括号。对原文中用“□”表示的缺字,能补译则补译,若无法补译,本书一依原著体例,以“囗”表示。本书釆用规范化的简体字排印,若使用简体字易产生歧义时,则采用繁体字。个别字因照排技术原因,也采用了繁体。此外,出于尊重历史习惯及照顾上下文阅读关系,也采用了个别的繁体字。原文加竖线标明的专用名词,如地名、职官名、古族名、星宿名及外来词汇和学科术语等均照直写出。除特殊疑难之处用括号加以简要说明,一般不译为相应的现代名称。涉及民族、边疆、宗教、外国等敏感问题时,原文带歧视或污辱性的名称尽量改用今名。褒贬色彩强烈的政治性词语,如“匪”“贼”等尽量译为中性词语。原文中的帝王年号年照写,一般在其后加圆括号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相应的公元纪年。例如:建元元年(前140),泰始元年(265)。“帝纪”中若同一年号纪年排列间隔较密,则未加括号一一注明。原文中的干支纪日换算为相应的农历日期不保留干支日期。属于原文记载错误,无法换算为相应日期的,可查对订正的,直接改为正确的农历日期,无法订正的,则保留原干支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