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全集 共7册 2010
沈家本全集 共7册 2010
沈家本全集 共7册 2010
《沈家本全集》PDF电子书共7册(全集8册暂缺第5册),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沈家本全集》除收集已整理出版的书目以外,还收录了众多馆藏和私人的珍贵手稿文献,总收书48种,共分8卷,近800万字,汇集1861年至1911年间所有作品。第1卷至第4卷为修律、司法、公牍及法律之学,收书25种;第5卷位经学,收书3种;第6卷为史学,收书8种;第7卷为诗文、杂纂、日记,收书10种;第8卷为编纂2种,吴兴长桥沈氏家集及沈家本收集世所罕见的枕碧楼丛书12种抄本。史料凿凿,卷帙煌煌,在法制史学界乃是空前之举,在史学界亦是盛事。 《沈家本全集》以全为特色,既有市面流传已广的代表性著作,如《历代刑法考》,也有士林难得一见的文本,如《枕碧楼全书》;所收录选取的版本,也是学界多年来通过不断研究,辨析取舍的结果。该全集的出版,弥补了以往社会坊间中流传的相关各类沈家本著作的缺漏,比起已经出版的沈家本著作的点校本,它的“全”、“精”、“新”的特点必将为学术界同仁所承认,它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助益,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愈加彰明。
沈家本是20世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既是传统法制的批判继承者,也是晚清变法修律的第yi人,堪称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巨擘。沈家本先生毕生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律研究,其学术造旨可畏qianwu古人。沈家本先生一生所撰写、编纂著作十余种,涉及法律、历史、文学、经学各学科,具有重要价值。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的奠基人,沈家本精心整理中国古代法律资料,并加以整理考订。曾建议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笞杖等酷刑,并且改革刑律,修订了《大清现行刑律》以取代《大清律例》,参照西方和日本刑法制订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大清新刑律》,被誉为中国近代法制的开创者。其开办的修订法律馆,为引介西方法律思想,寻找中国古代法制近代化的道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沈家本全集》前言:
沈家本〈一八四〇丨一九一三〉,字子惇,號寄镓,浙江歸安(今湖州)人。據本傳記載,其少讀書,「好深湛之思」。隠三年〔一八六四〕入刑部,次年舉人。疆九年“一八八三〉進士,仍留部’補官後充主稿,兼秋審處,「自此遂專心法律之學」。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出知天津府,「治尚寬大,1不三年〔一八九七〕調任保定知府,後歷任刑部右侍郎、左侍郎。二十八年〈一九〇二〉出任修訂法律大臣,長期主持清廷修律,歷任大理院止卿、法部侍郎。二干年〈一九〇四)開設修訂法律館,主持翻譯大量東西各國法律。三年〈一九〇六〕創建京師法律學堂,畢業者近千人,一時稱盛。慮元年〈一九〇4兼资政院副總裁,三年〈一九八一一〕辭職居家。一九一三年於其京城故居去世,次年歸葬於湖州妙西渡善橋。
沈家本是.一十世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既是傳統法制的批判繼承者,也是晚清變法修律的第一人,堪稱中國法律近代化的巨擘。沈家本畢生從事法律實務,研究法律之學,學養深厚,著述豐富,所撰寫、编纂數十種著作,涉及法律、歴史、文學、經學各科,具有重要價值。其中已整理出版者,有鄧經元、餅宇赛點校的歷代刑,沈厚鐸整理的沈家本先生未刊稿七種’劉海年、韓延龍等整理的沈家本未刻害集纂,劉海年、韓延龍、沈厚鐸等整理的编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的枕碧樓叢書。
二〇〇三年十月,由中國政法大學與湖州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的「沈家本與中國法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沈家本故鄉浙江省湖州市舉行,其時整理出版成爲舉辦雙方的共識,籌備工作随即展開。二〇〇五年七月,張保生副校長代表中國政法大學,談月明副巾長代表湖州市人民政府,雙方簽署協議,決定成立工作委員會,聯合整理出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與湖州市司法局各爲本方的執行單位,前者負貴學術力量的組織投人與整理編輯工作的具體實施,後者負賁资金的投入協調與執行。由于沈氏後人捐贈的沈家本著作手稿收藏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圃書館,同所法制史研究室對這部分著作手稿巳先行整理出版,因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協商,雙方作爲學術力量共同參與整理沈家本全集,重新整理相关著作手稿。11〇〇六年,:^^!^!^澳通過教育部全國髙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員會立項。沈家本全集共收書四十八種(書目詳後〕,其來源爲:一、已刊刻之沈寄鎵先生遺書甲乙编等九種;一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所藏稿本十七種‘’三、北京大學圖書館藏稿本二種’,四、日本束京大學圖書館所藏稿本一種〔由北京人學法學院李貴連教授抄録提供)丨五、沈家本曾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沈厚鐸教授家藏十七種;另奏摺一種’係輯自光绪朝東苹録等書及臺湾故宫博物院檔案館所藏檔案(由李貴連教授複印提供〕。據沈寄蓉先生遺書甲乙编,乙编中漢書侯國郡縣表一卷僅存目;,又據甲乙編所附未刻書目録,尚有文字獄一卷、一卷存目~另據時任司法部次長王式通所撰吴興沈公子傅I墓志铭,臚列書目見六卷目録有十四卷,然正文爲三種八卷,所缺一種六卷當即此〕,以上四種,今巳難知所在。另沈家本日記起止年爲咸豐十一年〔一八六一〕至民國元年二九二一),其間缺年者甚多,皆散失於「文革」期間,令人痛惜。又罾一百一一十六卷亦係沈家本编纂,以其卷帙龐大,整理本亦將出版,故未收人本書。沈家本全集所收書共分八卷:第一卷至第四卷爲修律、司法、公頎及法律之學,收書11十六種;第五卷爲經學,收書三種;第六卷爲史學,收書九種;第七卷爲詩文、雜纂、日記,收書八種;第八卷爲編纂雨種,吴興長橋沈氏係沈家本曾祖父、祖父、父親及三弟與五弟的詩文集,!^!#:^:^嘯係沈家本彙集世所罕見十一一種舊抄本而成。
沈家本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为什么需要铭记沈家本?为什么需要重读沈家本?沈家本给我们当下这个时代留下了什么样的问号?
一、沈家本是一个怎样的人?
尽管作者在“跋”中说过:沈家本是个严肃的“技术”官僚,既不风流也不倜党,他的家庭生活安详平静,毫无浪漫可言。但是,在我眼里,这位看起来有些古板、有些严肃甚至有些守旧的技术型官僚,其实是一位很有情调、颇具魅力的学者型官员。
从有情有义到有口皆碑是沈家本做人的品牌。无论是早年因为父命难违而放弃科考远行贵州还是后来因为父母病逝而星夜兼程赶回家乡料理后事,无论是对因为义和团而被朝廷赐死的同僚赵舒翘的吊唁还是与当年在刑部时深受赏识与提携的恩人薛允升的诀别,无论是对杨乃武小白菜案的关注同情还是对王树汶案的耳闻目睹乃至他本热就任天津知府时对刘明冤案的审理裁断,都显示出沈家本对人的一视同仁的厚道与本分。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对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三位朝廷高官保荐他为修律大臣的恩情始终念念不忘,以至于对后来张之洞的拍案而起也不作辩驳。对长辈如此,对晚辈也是如此,比如他对杨度的欣赏。正如作者所言:对于杨度,沈家本给他撑过腰,也给他解过围。同样,对国家也是如此。当《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上奏之后遭遇“礼法之争”后,一同参与修律的伍廷芳可以因为赌气而一走了之,他却还得继续主持起草《大清新刑律草案》。为此,沈家本差一点被送进监狱。由此看来,沈家本无论是作为身居高位的大理院正卿还是作为刑部的小小司员,无论是科考久试不中还是外放天津保定,无论是对国家赋予的重任还是对于恩师临终的嘱咐,他都坚守了做人的底线与本分,对国要忠,对家要孝,对人要厚。他去世后,有一首挽联显示了他一生为人做事的口碑与荣耀,那就是“法学匡时为国重,高名垂后以书传”。
从有血有肉到有进有退是沈家本做官的秘诀。尽管从传统的仕途哲学来看,沈家本属于大器晚成的官员。沈家本生于1840年,正是鸦片战争爆发的年代,从此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沈家本的一生中,历经道光、咸丰与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的同治、光绪及幼儿宣统皇帝等五朝,多年盘桓刑部担任刑曹,深知民情疾苦,也无报效良机,直至外放天津保定后才获得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后来,在其署理直隶按察使时还曾被八国联军俘虏。被扣留后又被指责当年在处理教案时对待洋人不公,沈家本举出确凿证据进行辩论,充分显示了沈家本血性的一面。以至于被扣留的直隶所有官员都被枪毙,唯独沈家本只作为陪绑,没有被枪毙。或许因为沈家本身上确实找不到可以制罪的理由,而且沈家本本来也是已经调离的官员,同时洋鬼子也感到这是一位有气节、有血性的官员。或许因为如此,作为一名“难臣”,沈家本受到了慈禧太后的赏识和注意,随即被任命为光禄寺卿,为两宫回京打前站。回京后,又因护驾有功被任命为刑部侍郎,回到刑部一跃成为刑部的当家堂官。后来,又被任命为修律大臣。在他的仕途生涯中,真正让他风光并作出历史贡献的也就是这最后的十年,此时他已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或许正因为如此,沈家本更加知悉官场进退的诀窍。后来,无论是“礼法之争”还是“部院之争”还是清帝逊位及改朝换代的民国革命,沈家本可谓进退自如,深得世人敬佩与后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