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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校注 全16巨册 台版1999 高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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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校注 全16巨册 台版1999 高清版

  • 清史稿校注 全16巨册 台版1999 高清版

    《清史稿校注》PDF电子书全16巨册,由台湾国史馆民国88年(1999年)出版。
     
    《清史稿》系汇集清代史料,作有系统之整理,就性质与规模而言,在此领域,至目前为止,尚无足可匹敌的巨著。治清史者,无不列为必备参考书目。然此书成稿於遗老之手,刊行於匆促之中,谬误屡见,用时不免戒慎,唯恐误入歧途。国史馆有鉴於民国代清而起,存亡兴废,渊源影响,均不能置清史於外。乃徵得故宫博物院合作,参考清史馆原稿、清国史馆稿本、清宫档案、官书等千馀种,以「不动原文、以稿校稿、以卷校卷」方式,历时十年,经专家审查,共得校注六万馀条,勘订成《清史稿校注》十五钜册,另附索引一册,精注、精编、精校、精印,与学界共享。
     
    在我國傳統史學中,當代修當代史,後代修前代史,都是一種承傳不息的制度。當代修當代史,稱爲「國史」••後代修前代史則稱爲「正史」。因此民國以來分別有「清史館」與「國史館」的設立。「清史館」的工作,至民國十七年因爲受戰亂的影響,於匆匆刊印《清史稿》後即告中斷,所刊《清史稿》五百三十六卷、一百三十一冊,亦因在內容與體例上有太多的謬誤,遲遲不能定稿,且有重修之議。迨至兩岸分治、史料散存後,定稿及重修的希望遂更成了泡影,不知何時才能實現。
     
    本館在臺復館之初,即有「清史稿之刊正解禁」修纂計畫,但是囿於情勢,始終成效不彰。直至民國六十七年,黃前館長季陸先生主持館務,始在名史學家錢穆、蔣復璁先生等的建議,與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全力協助合作下,有了較重大的突破,是即《清史稿》校註的工作。
     
    《清史稿》校註工作,是採「以稿校稿,以卷校卷」的原則,就其取材、撰寫、印校等方面的謬誤,利用存檔的清史館原稿、清國史館歷朝國史稿、清宮檔案,以及各類官私史料等,進行全面的檢校、査考、補註與訂正。該工作共歷時十三年,幾乎網羅了史學界研究清史的全部菁英參與,朱前館長匯森先生則更是投注了相當的心力,一字一句、一段一卷的反覆勘訂,並經過六次的嚴格審査後,方集成六萬餘條的校註,並以精―、精校、精印、精裝的方式,刊印成《清史稿校註》一書。
     
    《凊史稿校註》共十五鉅冊,另附錄.一冊,曾於民國七+五年限量出版,頗受學術界的肯定與重視。嗣因需求者不絕,本館庫存已罄,無法全數供應,乃思另覓民間出版業者合作再版。適値商務印書館創館百年,深受業界稱重,故經雙方年餘的洽商後,達成出版協議,由該館負責再版印製,並擴大流通發行。
    本次再版《清史稿校註》,已將原有疏誤之處盡量勘正,裝幀亦經過重新設計,或可更爲研究者所珍視也。茲値該書再版問世之際,爰贅數語,誌其始末,權爲之序。
     
     
    《清史稿校注》书目:
     
    清史稿校注 第1-15册 正文
     
    清史稿校注 第16册   索引
     
     
     
     
     
     
     
     
     
     
     
    《清史稿校注》出版说明:
     
    淸史館於民國三年成立後,積極進行淸史纂修H作,延聘通儒多人,參閱淸代史館大庫、內閣大庫及軍機處等檔案,並蒐集有關史籍十二萬餘册,史料豐富,取材極便。至民國十六年,大致定稿。因時局關係,未及審訂,卽以r淸史稿」名稱匆促印行。各方對淸史稿之批評甚多。如民國十八年故宮博物院具呈行政院,列擧淸史稿內容反革命、反民國、不合體例等乖謬淺陋十九項。又修史務存大體。但如滿淸入關前,建州三衞,受明藩封; 康、雍、乾三朝濫興文字獄,誅連慘酷•,戊戌政變後,慈禧復垂簾聽政,實啓庚子拳亂•,宣統遜位,民國給予優待等關鍵史事,淸史稿則或故予缺略,或曲爲之諱。金毓黻先生在「讀淸史稿劄記」一文中,槪括一般不滿淸史稿之意見,有下列三項:「其一,則諸志實未備作,列傳多有闕遺;其二,則倉卒付印,錯譌太多,而於原稿亦刊削未當;其三,則書中時露遺民口吻,與往代修史之例不合。最後一端,卽爲政府禁止發行之根據。」因淸史稿有甚多謬誤,且於民國十九年爲政府下令禁止發售,故各方紛紛要求重修淸史定本。
     
    然茲事體大。早在民國二十四年,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所長傅斯年先生,在其「關於淸史稿意見書」中,曾謂:「重修淸史,此自是國家應作之事。然此時國家力量恐不能顧及。且十年來史料之大批發現,史學之長足進步,皆使重修一事,更感困難。」更何況大陸淪陷,當年淸史館收藏之文獻資料,大部散失。在臺淸代史料,以故宮博物院收藏較多,然除淸實錄完整外,原存淸宮舊檔運臺者不及十之二、三,而今日在臺硏究淸史之學者,又不如當年之盛。就史料、史才兩方面言,重修淸史之事,較傅氏當年情形,想又增加困難多矣。
     
    但部分學者對淸史稿另有評價。劉成禹先生以爲:「淸史稿一書大致可用,只須略加改正,卽可殺靑。」金毓黻先生在前文中亦謂:「平心論之,是書積十餘年之歲月,經數十學者之用心,又有國史原本可據。而歷朝所修之實錄、聖訓,及宣統政紀,並蔣、王、潘、朱四氏之東華錄,采摭甚富,史實賅備,囊括以成一代大典,信足以繼前代正史之後,而同垂於奕膜矣。」可謂推許有加。
     
    目前重修淸史旣不易進行,而淸史稿尙有甚大參閱價値,因此學者乃提一折衷建議••何如對淸史稿不修改其 原文,只加校註,謬誤乃見,以便利淸史之閱讀及硏究。國史館之職掌,雖爲纂修民國史,近年來應各方要求, 遂在年度計畫中列r整修淸史」一項。卽訂重修淸史爲遠程目標,現則以淸史稿爲史料,先加強硏究與校註工作。經發現其體例、立論、史實、書法等不當之處,將來纂修淸史時,當予改正補充。
     
    關於淸史稿之體例、立論、內容等方面,有待考據、辯證、建議之處,屬於硏究範圍。本館於民國六十八年 四月,編印r有關淸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彙編」一書,約七十餘萬字,除有關檔案文件外,並收集關於淸史稿及淸史之論文七十餘篇,爲硏究淸史之重要參考資料。
     
    關於淸史稿之取材、撰寫、印校等方面,有待檢校、查考、補註、訂正之處,屬於校註範圍。本館於民國六十七年十月,與故宮博物院簽訂「執行淸史稿校註纂修計畫合約」,對淸史稿原文暫不修改,但校註其謬誤闕失 。此項校註工作,自民國六十七年十月至七十三年十月,始吿結束;再聘請專家學者,分任審訂;最後經愼重編校,方付印行。深信此r淸史稿校註」出版後,對淸史之硏究,以及將來重修淸史工作,均有重大之意義及助益。至於有關校註工作緣起、經過情形、校註凡例及工作人員等,另有專篇介紹,本文不再贅述。
     
    在此書付印之際,謹代表國史館對故宮博物院之協助,與所有倡議、指導,及參與校註、審訂、編繕、校印等項工作人士之貢獻,敬致深摯之謝忱。
     
     
    中華民國成立後,於民國三年設淸史館,聘趙爾巽任館長,纂修者百餘人,開修淸史,期能r踵二十四史沿襲之舊例,成三百餘年傳信之專書」。至民國十六年,初稿就緖,以時局丕變,趙館長復年老多病,乃倣明史稿例,提早刊行r淸史稿」。民國十七年夏,淸史稿印就,計五百三十六卷,另目錄五卷,都一百三十一册。嗣各方批評、檢擧頗多:曰遜淸遺臣,眷戀舊朝,命意旣舛訛,義例遂欠妥•,曰總閱乏人,志傳未備,繁簡旣失當, 前後遂參差•,曰未遑審訂,倉促付梓,改刪旣專擅,校刻遂錯亂•,甚者,則r立詞悖謬,反對黨國」等,尤指不勝屈。
     
    淸史館所存檔案、書稿,後爲故宮博物院悉數接收。民國十八年二月,該院具呈行政院,列擧淸史稿反革命反民國等十九項•,翌年二月,國民政府乃明令禁售,所有餘書,則分存各國立、省立圖書館,僅限學界硏究參考。淸史稿雖禁售,事實上,坊間私售者仍多。且學界意見以爲:「淸史稿積十餘年之歲月,經數十學者之用心,復有當時官書、檔案爲據。史料採摭,雖以違悖潮流,致遭禁抑;而網羅一代事蹟,要爲一部大著作,未嘗不可以作史料觀。」禁旣未能絕,輿情又多反映,爲求「芟妄删蕪,重湖信史」,民國二十三年十一月,行政院呈准國民政府,聘吳宗慈撰成r檢校述略」一册、檢正表九册、補表六册等。旋於翌年十二月,院會責成敎育部中央硏究院簽註意見,而皆主張:「在該史稿未修正以前,原稿似亦不妨仍准國內書店印行,惟須責令附印吳氏之檢校述略或檢正表,以資糾正。」嗣院會報請中央政治會議最後決定,因部分人士反對,竟中輟。抗戰軍興, 南京撤守,吳氏檢校表册等,大部被燬或散失。民國三十四年,重慶中國史學會呈文敎育部,願負責校訂淸史稿,重印問世,復以勝利還都,不果行。其後大陸沈淪,中央政府播遷來臺,民國四十九年,國防硏究院呈准先總統兼院長蔣公,組成「淸史編纂委員會」,翌年十月,刊行「淸史」一套凡八册,雖就淸史稿體裁、立論、書法等有所匡正,然於淸史稿底本及諸重要史料,則多未能悉睹,倉促成書,脫漏舛訛,在所難免。
     
     
    與國防硏究院r淸史」刊行之同時或先後,中央民意代表,如國大代表謝鴻軒、傅良居、唐舜君、胡篦五、王虞輔、唐君武、周開慶,立法委員劉振東,監察委員丁俊生等,曾多次提案,敦請速修淸史,經行政院函交國史館辦理。國史館者,旨在纂修國史,惟民國二十九年籌備之初,曾奉令有r糾正淸史稿紕謬工作」一項;民: 三十七年正式設館,四十六年在臺復館,工作計畫亦皆有「淸史稿之刊正解禁」一項,r擬以刊正糾謬,勒成一,一體發行,布之當世,以俟定論」。嗣館內史料審查委員會多次會議,與會委員僉謂:r纂修淸史,需要大量充實之史料。在臺所存資料,殘缺不全,復以人力與經費之限制,重修定本之淸史,似非目前客觀條件下所能進行。」瞻顧事實,重修淸史,旣有困難;淸史稿又大部係據r官書記錄」,r具有歷史價値」,實不若卽更正其謬誤,r或可供目前一般之參考」。質是之故,民國六十八年,嘗輯成「有關淸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彙編」一書,以預爲準備。
     
    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前國史館館長黃季陸、故宮博物院院長蔣復璁,及名史學家錢穆,鑑於原淸史館所有部分檔案、書稿,經故宮博物院運臺典藏,主張採合作辦法,由國史館、故宮博物院共同訂正淸史稿,是卽r淸史稿校註」之始議也。旋雙方協商,並簽訂「執行淸史稿校註纂修計畫合約」,正式工作,遂於焉展開。
     
    淸史稿校註初步工作由故宮博物院負責,自民國六十七年十月,迄七十三年十月,計用時六年。與其事者, 有昌彼得、索予明、劉家駒、莊吉發、馮明珠等,採r不動原文,以稿校稿,以卷校卷」辦法,凡歧誤紕謬,或同音異譯,皆逐條考訂,並註明出處。所引史料,則除淸史館存檔紀、志、表、傳原稿外,有淸國史館歷朝國史稿、傳包,曁實錄、會典、東華錄、文獻通考、耆獻類徵、淸史列傳、滿漢名臣傳、碑傳集等。凡校訂得四萬餘條。
     
     
    淸史稿校註總集成工作由國史館負責。組成工作小組,由蔣君章、許師愼、朱沛蓮、楊叔蓀、胡健國、朱重聖等,試加新式標點,校閱校註條文,凡原書立論或史法失當處,又皆分別標註糾正。經再聘請蔣復璁、黎東方開展清史學術研究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我有幸參與組織其事,並通過整理實踐,學到不少新知,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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