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全6册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 2019高清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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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全6册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 2019高清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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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隋书》PDF电子书全6册,由中华书局2019年出版。《隋书》是唐魏徵、长孙无忌领衔编撰的官修纪传体正史。全书共八十五卷,包括帝纪五卷、志三十卷、列传五十卷,是唐朝魏徵、长孙无忌等领衔编撰的官修纪传体断代史书,记述了隋开皇元年至义宁二年共三十八年的历史,系统保存了梁、陈、北齐、北周及隋五朝的典章制度。《隋书》原点校本由汪绍楹先生点校,后经阴法鲁先生覆阅改定全稿,由邓经元先生编辑整理,于一九七三年出版发行。此后又多次印刷,并有挖改。近半个世纪以来,点校本几乎取代了其他各种版本,成为通行的版本,赢得了学术界的高度认可,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和信任。《隋书》修订工作遵照《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作总则》确定的修订原则和工作程序进行。据原点校本《出版说明》,《隋书》校勘采用了传世的九种版本,并参校《通典》、《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资治通鉴》、《通志》等书的有关部分。版本校勘“主要是用宋小字本和两种元刻本互校,并参校其他刻本,择善而从。版本校勘,一般不出校记”。采取的是不主一本、择善而从的校勘方式。我们经过通校可以确知,原点校本所用工作本为百衲本。此次修订,仍以百衲本为底本,既可以很好地与原点校本的工作相衔接,也便于保留和利用张元济的校勘成果。《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隋书》书目:隋书 第1册 卷1~12隋书 第2册 卷13~21隋书 第3册 卷22~31隋书 第4册 卷32~45隋书 第5册 卷46~66隋书 第6册 卷67~85《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隋书》出版说明:北周大定元年( 五八一) 二月,周靜帝宇文闡襌位於外戚楊堅,楊堅稱帝,國號「隋」,是爲隋文帝。隋開皇三年( 五八三) 移都大興城( 今陕西西安) ,九年正月,隋軍南下滅陳,南北統一,結束了近三百年南北分治的局面。隋文帝躬行節儉,整飭吏治,寬簡刑法,輕徭薄賦。廢除傳統的辟舉制,六品以下官吏統一由中央吏部任命。廢止九品中正制,推行科舉制,並始設對後世影響深遠的進士科。廢止模仿「周禮」建立的中央官制,逐漸形成三省六部制。在隋文帝統治的二十多年間, 府庫充實, 社會繁榮, 隋朝進入鼎盛時期。仁壽四年( 六。四) 七月,煬帝楊廣即位。隋煬帝時,統治中心東移,東都洛陽成爲第二個政治中心,並最終完成了北起涿郡、南抵餘杭,貫通南北的「大運河」的開鑿。煬帝好慕虚名,東征西討,四處巡幸,濫用民力,以致民怨沸騰,羣雄並起。箋十三年( 六一七)十一月,李淵率兵攻取長安,立煬帝之孫代主楊侑爲帝,是爲隋恭帝。次年三月,宇文化及、司馬德戡與裴書等在江都發動兵變,煬帝被縊殺。五月,隋恭帝襌位於李淵,李淵稱帝, 唐朝建立。同月, 儈留守羣臣擁立患之孫越王楊侗爲帝, 是爲隋哀帝, 又稱皇泰主。後爲爲一一一^罷黜,兩個月後被殺。隨朝歷三十八年而亡,成爲結束長期分裂局面之後一個短命的統一王朝。隋書修撰始於唐朝建立之初,唐武德四年( 六二一) 十一月,起居舍人令狐德棻言于高祖,「近代已來,多無正史,梁、陳及齊,猶有文籍,至於周、隋,多有遺闕。當今耳目猶接,尚有可憑,如更十數年後,恐事跡湮没,無可紀録」,建議修史。次年十二月,朝廷下詔,稱「自有魏至乎俅、隋,莫不自命正朔,綿歷歲祀,各殊徽號,删定禮儀。然而簡牘未編,紀傳咸闕,炎涼已積,謡俗遷訛,餘烈遺風,泯焉將墜。顧彼湮落,用深軫悼,有懷撰次, 實資良直」, 因命鷹、圧做業、修魏史, 陳叔達、令狐德菜、庾儉修周史, 封德彝、顔師古修隋史, 修梁史, 裴矩、祖孝孫、魏徵修齊史, 實琏、歐陽詢、姚思廉修陳史。同時修撰的包括北朝的北魏、北齊、北周三代,南朝梁、陳兩代,以及作爲統一王朝的隋代的「正史」。此六代史書的修撰,歷時數載,「竟不能就而龍」( 階要卷六三,又舊唐書卷七三令狐德菜傳。貞觀三年( 六二九) , 設立專門機構, 「於中書置祕書内省, 以修五代史」卷六三) 。據舊唐書卷七三令狐德蔡傳,由令狐德莱、岑文本修周史,李百藥修齊史,姚思廉修梁、陳史,魏徵修隋史,並與蜃齢總監諸代史的修撰。令狐德玉「又奏引殿中侍御史崔仁師佐修周史,費仍總知類會梁、陳、齊、隋諸史」。因魏史此前已有證、魏澹兩家,頗爲詳備, 遂不再修。據舊唐書卷七一 雷達、許儆宗參撰隋史, 魏徵「受詔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塵序論,皆徵所作,梁、應、曆各爲總論,時稱良史」。「五代史」的修撰歷時近八年,於貞觀十年( 六三六) 完成。「貞觀十年正月二十日,尚書左僕射房玄齡、侍中魏徵、散騎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書藥禮部侍郎令狐德菜、中書侍郎、中書舍人許敬宗等,撰成周、隋、梁、陳、齊五代史,上之」卷六三) 。陽十年修成包括隋書在內的「五代史」,只有紀、傳,都没有志。五代史志的修撰開始於貞觀十五年( 六四一) 。傳宋天聖二年( 一。二四) 刊本所附跋語稱,貞觀「十五年, 又詔左僕射于志寧、太史令著作郎韋安仁、符璽郎李延壽同脩1 ^ ^ 。凡勒成十志三十卷。顯慶元年( 六五六) 五月己卯,太尉長孫無忌等詣朝堂上進,詔藏秘閣。後又編第入鷹,其實别行,亦呼爲「五代史志』」。舊唐書卷四高宗紀也記載,顯慶元年五月己卯,「太尉長孫無忌進史官所撰梁、陳、周、齊、隋三十卷」。五代史志包括禮儀志七卷、經籍志四卷、音樂志律曆志天文志百官志地理志各三卷、五行志二卷、食貨志刑法志各一卷。貞觀三年開始修撰的「五代史」,紀、傳部分先成,且諸代各自名書,而續修成的爲史志則附入隋書,即所謂「編第入隋書」,所以五代史志又是隋書的志。北史卷一牌傳即稱五代史志爲「隋書十志」,舊唐書卷四六經籍志序所引毋盟撰古今書録序,稱「所用書序,咸取魏文貞;所分書類,皆據隋經籍志」,亦視經籍志爲隋書的一部分。唐杜佑溜卷二三倒懵云: 「開皇三年, 改度支爲民部, 統度支、民部、金部、倉部四曹,國家修禮,謂之户部,蓋以廟諱故也。」明確稱作「隋志」。他更在卷二五職官太常卿「奉禮郎」的自注中説:「奉禮本名理禮,國家撰,至永瞰七年乃成,於時此官已改, 故潛謂北齊及隋理禮皆爲奉禮。」將「五代史志」與「隋書百官志」並提, 明顯是將五代史志視作隋書的一部分。舊唐書卷四六經籍志上著録隋書八十五卷,卷數與今本相合,而未另列「五代史志」或「隋書十志」。儈列傳在提到志時, 往往與彎諸志的實際名稱不符。如隋書卷四九牛弘傳記載,牛弘與姚察諸人定新樂,稱「事在音律志」,但隋書只有音樂志,並無音律志。再如卷六八閻毗傳,議輦轄車與事,稱「語在輿服志」,而隋書並無與服志,閻毗事見於禮儀志五。又如卷六六裴政傳記載他與長孫紹遠論音樂事,稱「語在音律志」,不僅音律志與音樂志名稱不盡相符, 其事亦不見於^ 而在偿卷一 一六長孫紹遠傳( 周書本卷原缺, 今本係後人據節本或其他史料補) 。這些事例表明,在修撰五代史紀、傳時,就已決定修志,並且初步擬定了諸志的名目和內容, 但在後來修撰中又對篇目名稱有所調整。另外的内容敍述也以隋朝爲主體, 記述梁、陳、北齊、北周史事, 一般都列舉朝代名,而對隋朝則往往僅稱帝號或年號,大概是在修志之初,即已決定要附入隋書。關於管的修撰者, 暦饗卷七一 稱「孔穎達、許敬宗撰隋史」, 「隕序論,皆徵所作」。舊唐書卷七一一不^ 狐德蔡傳云: 「祕書監魏徵修隋史,與尚書左僕射房玄齢總監諸代史。」舊唐書卷七三孔穎達傳云:「又與魏徵撰成隋史。」舊唐書卷一八九上敬播傳云: 「有詔詣祕書內省佐顔師古、修隕。」唐劉知幾儔卷二一古今正史則謂「皇家貞觀初敕中書侍郎顔師古、給事中孔穎達共撰成鹰五十五卷」。隋書宋天聖一 一年刊本跋語稱「一一^ 四卷, 獨云侍中、疊撰」, 「紀傳亦有題太子少師許敬宗撰」,「房喬、志寧初並受詔。又李延壽傳云,被詔與著作佐郎敬播同脩五代史志佐「天文、鷹、馬三志, 皆淳風獨作。, 諸本云蓮良作」, 「今忌,從衆本所載也」。相關史料所記各有側重,蓋前後經手非一,撰寫亦各有分工,故留下了不同的撰著者的記録, 至宋人刊刻時方統一題署, 紀、傳題豊, 志題楣隠, 沿襲至今。隋王朝从建立到灭亡不足四十年,唐武德四年,令狐德棻建议修前代史,距随亡過四五年的時間,已感慨「梁、陳及齊,猶有文籍,至於周、隋,多有遺闕」。疊卷一 一六盾也説「南征不復,朝廷播遷,圖籍注記,多從散逸。今之存録者,不能詳備焉」。性通古今正史言及隋朝史書,僅舉王劭隋書八十卷、王胄大業起居注,稱「及江都之禍,仍多散逸」, 都强調修撰鹰所能利用的資料頗爲有限。其實啸是受朝廷委任修撰國史, 侯伯、辛德源、矍、劉焯、菱籍等人都曾參與或協助他工作。隋書卷六九王劭傳云: 「樹在著作,將二十年,專典國史,撰儈八十卷。多録口勅,又採迂怪不經之語及委巷之言,以類相從,爲其題目,辭義繁雜,無足稱者,遂使隋代文武名臣列將善惡之迹,埋没無聞。」「多録口勅」、「又採迂怪不經之語及委巷之言」、「以類相從」云云,只是説該書蕪雜叢脛,不合史家體例, 並不妨礙書中收集和保存了大量的鷗史料。隋書經籍志史部著録了不少有關隋朝的史書, 如隋開皇起居注六十卷、開業平陳記二十卷、東宫典記七十卷、隋開皇令三十卷、隋大業令三十卷等。這些史書,都是唐初史臣修常一^ 時尚留存者, 無疑都是修撰疊的有用材料。如隋書本紀, 特別是高祖協的編年繫日十分詳盡, 倘無之類史籍爲依據, 恐難做到。隋書的類傳,當也參考了如西域道里記三卷、諸蕃國記十七卷、裴矩隋西域圖三卷、大隋翻經婆羅門法師外國傳五卷等書。此外像牛弘隋朝儀禮一百卷、郎蔚之隋諸州圖經集一百卷、隋諸郡土俗物産一百五十一卷、區宇圖志一百二十九卷、御唐里鎳九卷等相關專門著述,應該也都是修撰儈十志的重要史料。隋朝享國短暫,漕修撰者距隋亡國很近,「耳目猶接,尚有可憑」,基本屬於「當時人寫當時事」,這就使疊的記載更具「原始性」,一定程度上減少或避免了因史料改篡而導致的失實問題。潛列傳中有不少兼跨前後代的人物。對這類人物處理, 懐大都採取了上限寬、下限嚴的方式,即對傳主在前代的事迹多有追述,而對入唐人物則僅記其在隋朝的行事。列傳編撰者還盡力提示了與傳主事迹相關的「史莫能詳」的人物綫索。如卷四六康修末附劉仁恩、郭均、馮世基、庫狄族,稱「此四人俱顯名於當世,然事行闕落,史莫能詳」。又如卷六四末,稱「時有將軍鹿愿、范貴、馮孝慈,俱爲將帥,數從征討,並有名於世。然事皆亡失,故史官無所述焉」。卷六五末,稱「仁壽、大業間,有蘭興浴、賀蘭蕃,俱爲武候將軍,剛嚴正直,不避強禦,咸以稱職知名」。這種連類牽舉的修撰手法,保存了史料不足徵的一些重要人物,並留下了考査的綫索,近年新發現的劉仁恩、郭均、范安貴(即范貴) 墓誌,正可彌補原書「史官無所述」的缺憾。隋書十志占隋書近半篇幅,史料價值甚高,歷來備受重視。天文志、律曆志是對南北朝以來天文、曆法及度量衡制度演變和成就的總結。所載乃隋大業五年平定吐谷渾更置四郡之初的版圖,同時還記録了南北朝後期的建置沿革。音樂志記録了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絢爛多彩的音樂文化及其交融情形,是研究中古時期文化交流的寶貴資料。食貨志和刑法志,是除魏書以外,系統記載這一時期經濟、法制等內容的僅有的專志。歷展以「見存」爲基礎,標注别本及已亡,對塞至隋典籍存佚進行了全面清理,是研究東漢以來學術發展的主要依據。它所確立的經、史、子、集的傳統典籍四部分類法,被後代奉爲圭臬,在當古代目録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典章制度最重流變,但典制的變動與朝代的更替往往並不同步。儈十志對典制沿革的「完整性」有清醒且充分的認識和自覺,這表現在對典制溯源「接續」的處理上。性通斷限曾批評宋書、隋書斷限不嚴,「宋史則上括魏朝,隋書則仰包梁代」。這個批評顯然並不恰當。因傳十志原本就是「五代史」志,理應包括梁、陳、北齊、北周的內容。五代而外, 十志常常又上溯前代, 如常溯及宋、齊諸朝則從「晉自中原喪亂, 元帝寓居江左」談起,這就使十志的內容與續漢書志、宋書志、南齊書志、魏書志等前代史書所載典制得以銜接。這種突破史書朝代「斷限」的撰述方式,體現了修撰者對典制沿革的異常重視,也爲研究典章制度的流變提供了難得的系統史料和重要參考。